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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在没有其它法律途径及其它情况下遗嘱是可以作为房产过户的证明的但要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及是否有证明人或公正具体请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
老人是可以立遗嘱将房子给儿子的,只要房产系老人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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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孝,可以把遗产都给孙子吗?可以。孙子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他有权利得到爷爷的遗产。但当事人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儿子没有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如果父母不在生前留下遗嘱,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子在孙子之前将继承遗产,从而排斥了孙子的继承。因此,要想剥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的继承权,就必须在生前立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原来的提问来自房产吧:我没有房子和老人住一起,房子的产权是我买的,我们户口也在这里,老人要是立遗嘱给别的儿子遗嘱成立吗?【1】这要看所住的房屋产权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房屋产权证写的是其中一个子女的名字,房屋产权就归这个子女所有,老人要是立遗嘱给别的子女,遗嘱无效,遗嘱不成立。【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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