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一定要征求被拆迁人意见的,如果被拆迁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如果你的仲裁裁决存在上述情况,可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经当事人申请裁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为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