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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结婚手续为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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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诉讼离婚 (1)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A、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1、涉外自愿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簿、,,,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1.出示证件。申请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填写《申请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填写《》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书上签名;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的通知;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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