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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申请高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6个月内不采取执行措施,你们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2、“还是再和二院协商,还是行政...
了解以下内容你就知道为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笔录了 1、申请强制执行是启动执行程序的首要条件; 2、法院在接受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立案后,执行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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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哪点不服? 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若你是案外人,根据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可以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处理方式同上。
1、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是不适用调解的,强拆的行政诉讼应该由法院及时进行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关于法院不强制执行拆除来说,1.既然女方已经上诉,一审判决书就没有生效,只能等二审判决下来后一句二审判决书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强制执行只能依据生效判决申请; 2.财产保全是有期限的,具体要看法院给你的保全裁定书上的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保全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结束,需要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继续保全,否则期满后自动解封,提交一个申请书就可以了,一般都会准许。这里需要纠正一下踩榴莲朋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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