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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对方的同意。。。。。。。。。。。。...
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不合法,但是双方都同意的除外。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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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孩子是两个人生育的,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父子关系母子关系。不管谁抚养,这个关系是永远不可改变的。2、小孩子的姓名依法可以改,但是不能随便改。改小孩姓名必须孩子父母双方亲自去派出所办理,任何一方是不能改的。离婚和没有离婚的都一样,必须孩子父母双方亲自去改,一方拿着另一方的身份证都不可以改。因为孩子父母对孩子有同等的亲权,任何一方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权利,上了户口的孩子,上户口的姓名视为父母双方认可,改动必须双方同意。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 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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