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附加适用于严重的犯罪

2022-10-28
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没有裁量的余地,必须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57条的规定,对下列两类犯罪人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是从犯罪性质上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故不管对其判处的主刑种类。B、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从主刑种类上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故不管其犯罪的性质与类型。对这类犯罪人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既是对他们政治上的否定评价,又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犯罪,还有利于处理与他们有关的某些民事法律关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