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甲方(男方):**男年月日生汉族地:号:乙方(女方):**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地: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的,由一方向迁入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迁出地派出所同意,现派出所迁入,由有关的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按期按量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支付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必要的时候,您也可以委托网站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时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应考虑不能和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2)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3)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修正后的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
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