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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交罚款那是你自己的事,反正交警不会上门来找你的。但等你下次找交警部门办事,对不起一查有违法行为未处理完,先处理完再来办事。办什么事呢?如...
记录身份信息目的可能是为了对违法者做出相应的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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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报警需要登记身份证,确定报案人身份以及报案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诬告是要负的法律责任; 2、但是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以上规定,借给无证的人驾驶机动车辆,借证的人可以处吊销驾驶证且处罚200-2000元的罚款。 看清楚了,如果真的碰上严打,你的证就不用考了。 不过99%的情形不会。交警处理这种情况就是按照一个没证的人开了没证的车,通常做法是车没收,人警告。如果你找的人不是本事非常大的话,车就不用指望拿回来了。除此之外你也不用担心,警察不会无聊到拿着你的发票去跟驾校系统找你麻烦的。
见: 1.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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