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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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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行使权。第二,由于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法定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会认为,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三,擅自转租,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依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鉴于商品房预售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行政许可的监管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均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就表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也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上可见,无论是立法、行政法规,还是司法解释,预售许可证明均是针对商品房预售行为所做出的强制性规定。
借款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有两个,分别为司法解释一和司法解释二,这两部司法解释历史相对久远,分别发布于1999年和2020年。其次,2020年最高院发布、由最高院审委会通过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对律师办理借贷案件以及老百姓参与诉讼起到比较大的影响作用。最后,由最高院或者最高院研究室就某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布的答复、复函以及法研字的文书若干,将近30个,这些对于下级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中也起到了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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