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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不是以是否轻伤为标准的。赔偿涉及的是民事责任问题,而轻伤的概念系刑事犯罪中的概念。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应依据《民法典》、〈民法...
眼眶内壁骨折不属于轻伤,属于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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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内侧壁骨折是否构成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提供鉴定依据供参考。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 (1)轻伤一级: 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4、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轻伤二级: 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斜视;复视。 5、睑球粘连。 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3)轻微伤: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新刑法眼眶内壁骨折算轻伤,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要根据医院所开出的鉴定等级来赔付。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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