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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确权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
征地程序如下: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2。经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3。被征用农民同时提出意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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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一个地方的,作为律师给你提几个关键点,只要查清就好处理了。1、你们的农田属于什么性质的,属于承包还是责任田?需要证据证明2、你们的农田多少年动一次,从94年开始调整过没有3、余家弃田逃离是哪年,你们没有耕种几年被他人占据,4、你所谓的确权是谁给确的,因为什么确的,有什么证据。这些明确就好处理。如果后续需要帮助可用电话联系,认为有帮助,希望投一票
侵占罪土地使用权侵占会有什么后果请参考: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一是行政处罚。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
1、土地转让合同履行完毕是不可以解除的,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权利义务会终止。合同履行是指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依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出让的土地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是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土地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批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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