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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拆迁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民事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任何一方不得将...
如果原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房屋应当是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父母所有的子女平均继承。 该房屋拆迁时父母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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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继承人为你爸爸、你姑姑。你爸爸继承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你妈妈也是产权人之一。你爸爸、你妈妈即是房子的产权人,户口又在里面,而且没有享受过动迁安置,所以你爸爸、你妈妈肯定是属于安置对象的;至于你姑姑,虽然享受过动迁安置,但她的户口在里面,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是房子的产权人之一(如果按继承份额计算的话,是二分之一),应该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至于补偿的具体方式,就要看你们本次拆迁具体的动迁政策了。你、你的女儿虽然户口在里面,并且没有享受过动迁安置,但你们不是房子的产权人,是否属于本次拆迁的安置对象,就要看本次拆迁的具体政策和动迁组的认定了。如果你、你的女儿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有可能属于“房屋使用人”,如果满足“房屋使用人”的构成条件,是可能获得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方式,要看你们本次拆迁具体的动迁政策。拆迁安置协议很重要,协议上安置对象一栏是否有你和你女儿的名字,可能直接关系到你和你女儿能否获得补偿。
1、你母亲的遗嘱是否处分了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份额。如果房产中有属于你父亲的部分,则拆迁款中你父亲有权取得属于他的一半的份额。 2、你们院子里盖的房子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证,关于院子里房子的拆迁款的认定要根据情况来认定。 3、关于你的继母是否有权分割拆迁款,要看是否与你父亲同居期间对房屋有投资
1、由于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故你现在居住的房屋,如果你具备同住人身份则归你外婆和你共有。 2、其次该男孩是否有权主张此房屋的共有权,同样应当考察其是否具备同住人身份,且该房屋为租赁公房,产权不归你们所有,房屋不在遗产继承的范围之内。 3、同住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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