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欠钱不还超过2年的,可向债务人要求还钱;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权利人自权利受到损害...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原则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给与警告。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你所谓的当事人配合应当是指《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但实际中当事人往往为了逃避处罚而不接受调查询问或不如实回答,但这并不影响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事实的基本要求是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如果你能做到这些就可以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实施行政处罚了。当然如果在没有当事人配合的情况下你连违法事实认定都做不到,仅仅希望当事人自己承认违法了,拿只能靠提高自己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解决了。为何在一般情况下一定要让当事人配合呢?其实就是为了制作《询问笔录》而已。因为在调查询问做笔录的时候才会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以及回避的权利。若没有告知对方这些权利,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的程序性要求,也就是程序不合法了。但实践中当事人不来接受调查是可以视为放弃这些权利的行使。但行政机关同样要有一个告知的形式,通常是送达一份《权利告知书》讲已经认定的违法事实和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来配合接受调查,就视为放弃权利认可违法事实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人已浏览
6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