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终止监外执行,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3.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暂予监外执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临时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临时监外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行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人民法院决定暂行监外执行的罪犯,由人民法院决定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临时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临时监外执行的,在监狱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临时监狱执行期间逃跑的,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临时监狱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拘留中心。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1、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刑期未满的;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4、违法犯罪的; 5、违反公安机关监督管理规定的; 6、以自伤,自残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