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二审超过六个月不开庭或者没有进行书面审理,可以向该法院的监察室投诉。民事案件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三个月的审理期限是从二审法院立案时起...
人在看守所五个月了不开庭,应该是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需要走法律程序,有无对方的身份信息, 现在需要尽快走程序,你老板是哪里人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法院判决相对公正。死亡三人是过时犯罪,刑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此五年六个月是合适的。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与否也要看被告人的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无结果也很正常,被告人没有执行能力,法官也不能做无米之炊。你因该配合法官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对执行是有好处的。不要怨天尤人,案子办到这个程度,法官只要尽力,不能埋怨法官与法律无能。法官没有因为你是外来务工人员另眼看待你。你如果确有困难,你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同时如果被告不能偿还,你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加入黑名单,仅此。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被逮捕到开庭,需要3个月左右,案情复杂的,时间还会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5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