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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全家人心里踏实。一,房子本身是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全家人心里踏实。一,房子本身是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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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婚姻法新规定婚前房产如何分配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婚前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或者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且婚前该房产已无抵押贷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前以个人名义并且利用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三)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即2001年4月28日)前已经结婚满8年,则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如未满8年,则仍属个人财产。 (四)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该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重婚侵害到婚姻另一方的财产权,如重婚者为第三者提供了生活费用、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和产业以及其他经济开支等,除了将这些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外,还应另外判决重婚者予以相应赔偿,以惩罚重婚者;对于在重婚中有过错的第三者,应判决其与重婚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对于因为重婚导致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还应判决加害者向受害人作出人身损害赔偿;对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事实的,则应同时判决加害人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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