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起诉权; 2、答辩权; 3、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4、申请回避权; 5、调解权; 6、反诉权; 7、辩论权; 8、提出证据和质证权; 9、...
公民诉讼权利有: (1)起诉权。该权利只能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 (2)答辩权。 (3)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4)申请回避权。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民权利是为公民所拥有、为政府所保障的合法权利,简称民权,例如投票权等,它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权利。现代民主国家公民权利分为四类:⑴法律权利,指基本人权,大多是自由权,和法律程序性权利。⑵政治权利,指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⑶社会权利,指公民维持其社会存在的基本权利。⑷参与权利,公民参与市场和公共生活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国家对公民所承诺和维护的权利,是一种社会所认可的赋予公民个体可做或可不做的自由,包括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性。即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正因为享有相应的权利而成其为公民。在这一意义上的公民权利不同于人权,主要在它以积极的政治权利(其中心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公民成为社会的政治主体。除此而外,其余各项是包括人权在内的各种权利的共同特征。(2)社会性。即公民权利乃至权利之为权利,是由社会所认可的,而不是个人的任意主张。权利是被明文写在宪法和法律中,并由国家权力强制性维护着。(3)形式性。即社会和国家只承诺公民个体有相应的可做和可不做的自由,但并不保证公民个体实际地能够做什么乃至于做成什么。比如每个公民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而国家维护这一权利只表现在纠正任何非法剥夺任何公民该权利的行为,而并不保证每个公民都能实际地接受高等教育。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即是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公民诉讼权利有: (1)起诉权。该权利只能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 (2)答辩权。 (3)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4)申请回避权。 (5)调解权。 (6)反诉权。 (7)抗辩权。 (8)提出证据和质证权。 (9)上诉权。 (10)申请执行权。 (11)和解权。和解不同于调解,和解是在没有人民法院参与的情况下,当事人自愿对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在审判过程中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都有权进行和解,若在审判过程中和解,可按撤诉处理。 (12)撤诉权。 (13)变更诉讼请求权。 (14)申请再审权。 (15)查阅权。 (16)复制权。 (17)法庭笔录补正权。当事人对法庭笔录认为有错误的,有权要求进行补正; (18)管辖异议权。 (19)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20)财产保全申请权。 (21)先予执行申请权。对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先予执行; (22)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的权利; (23)要求补正法律文书中笔误的权利。 (24)要求补充判决权。若判决书漏判了诉讼请求,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漏判的诉讼请求进行补充判决; (25)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1、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3)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2、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提起答辩和反诉;(2)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3)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767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