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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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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上诉状一般可分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概况、诉讼请求等; (2)事实与理由,这两方面的内容可以分开写,也可合在一起写; (3)尾部,包括二审的名称、上诉人签名、日期、附项等。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上诉状要针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来写,而不能针对一审的或答辩状来写;二是上诉的理由要充分,有证据和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费用中申请鉴定人、证人等出庭作证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是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交50。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一、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执行等)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申请执行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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