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可以,分公司负责办理部分业务,总公司才是具有最终解释权的,不管分公司接到还是总公司接到,外经证必须是总部开具的,法律问题也是总部承担的最多...
一、分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及产生纠纷后诉讼主体问题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开发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为了能够开拓市场,承揽建筑工程业务,提升业绩,不得不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施工经营和管理。这就是出现了“总公司+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项目部”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建筑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开票
是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1)项规定:固定经营者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部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为了开拓市场,承包建筑工程业务,提高绩效,必须设立财务独立会计分支机构进行施工经营管理。这是总部 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 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在这种管理制度下,建筑分公司可以独立开具发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8人已浏览
2,834人已浏览
48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