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
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机构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1、申请书;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3、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4、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5、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6、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7、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8、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9、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10、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并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外,还应当事先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7人已浏览
1,186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