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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额度授信客户若在公开授信期满时不需调整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只需保留或调整对客户的公开授信额度时,经办行只需报上级行信贷经营部批准即可...
各管辖行信贷经营部也要通过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等渠道掌握辖区内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对客户多头授信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风险控制的原则,指定一个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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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公开额度授信客户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银行评定的AA级以上(含AA级)信用等级;(二)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以及进出口贸易融资客户不超过80%);(三)净资产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进出口贸易融资客户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四)近三年按期偿还本息且无其他对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违约行为。
公开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在公开授信额度内每次对客户进行授信的期限不受公开授信额度有效期的约束。
公开额度授信客户在授信期间内发生下列重大事项之一,经办行要根据对客户进行重新评价的结果,调整对客户的公开授信额度,通过发送《取消公开额度授信通知书》(附式2)取消原公开授信额度,同时换发新的《公开额度授信证书》:(一)总投资超过客户投资前三年的税后利润之和的重大建设项目;(二)兼并、收购、分立、破产、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体制改革;(三)诉讼标的达到净资产的30%的重大法律诉讼;(四)对外担保额达到净资产的30%的重大对外担保;(五)重大人事调整;(六)重大事故和大额赔偿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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