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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
规范、合法的鉴定意见,是有效打击醉驾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违反醉驾血样送检时间规定,法定程序、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则有可能使本应受到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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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警对酒驾行为人的抽血规定:交警在认定酒驾的时候,必须要进行抽血化验,如果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或者醉驾的标准,则可依法对行为人处罚款、拘留、暂扣或者吊销驾照等处罚。酒精测量仪的测量数据是交警前期判断驾驶员涉嫌醉驾的基本方法,但针对醉驾最关键的证据是要对嫌疑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进行鉴定。
涉及酒后驾驶而抽取的血样应保存多长时间,没有明文规定。 酒后驾驶抽取的血样应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备案的血样的用途是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有异议时,用于DNA鉴定和再次作酒精含量检验,如果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无异议,并且签名认可后,备案的血样可不再保存。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抽血程序】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监督。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且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分别使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封装,并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分别装入纸质口袋密封,一份备案,一份送检。密封袋应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取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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