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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订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
登记的流程:提交版权登记申请;回电咨询;准备版权登记所需要的材料;进行申报;通知缴费;受理申请;审查通过并核发版权登记证书;版权登记需要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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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据此,在承包的耕地里种植苗木花卉,并没有破坏耕地结构,其行为并不违法。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因《通知》仅限国营企业员工,而《劳动法》也没有具体讲丧葬假。因此,国家对丧葬假问题没有详细规定。这个由各地、各企业自行决定具体规定。
李某,男,45岁,农民。李小,男,15岁,李某之子。某日,李某见一群农民在他家自留山坡上挖树蔸作柴烧,很是生气,遂对其子李小说:“咱俩从山后面爬上去,往山下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父子俩悄悄爬到山顶,一齐沿着挖树蔸人左侧约5米远的山沟,连续不断地往下滚石头,挖树蔸人纷纷躲避。李小见状有些害怕,说“别砸了,真要砸着了就麻烦了。”李某说:“不怕。远着呢!”就在这时,一块石头在往下滚的途中撞着沟边的一块巨石而横飞向挖树蔸的农民,将其中一人击倒,滚落山脚死亡。请分析: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应当如何认定?3、李小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这里面有几个考点,一个是罪名,一个是教唆犯,一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先谈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今年司考会考),小于14岁的,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14岁到16岁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只对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严重危害社会的8大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1,这里指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罪名。2,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二、关于教唆犯我国《刑法》针对教唆犯罪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规定如下处罚:1、如果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根据所犯罪行给予处罚。对教唆犯,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对待;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对待。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后再来分析李甲构成犯罪否,什么罪,以下是自己观点:“咱俩从山后面爬上去,往山下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2、李父子一齐沿着挖树蔸人左侧约5米远的山沟,连续不断地往下滚石头3、当李小说会出人命的时候,李某说:“不怕。远着呢!”由此可见,李甲没有故意伤害的意思,只是想吓走人家,砸到人家属于过失。但李的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死亡,因此,我认为李甲构成犯罪,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李小是否属于共犯是个问题,因为没有提到砸到人的石头是谁扔的,但我认为危险状况是李父子共同的行为引起的,李小也参与危险行为,但李小未成年只对上述严重危害社会的8大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对于过失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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