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
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儿童户籍所需的证件包括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母亲的户籍簿和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应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将上述材料带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籍部门。非婚生子女需要与父亲永久居住地定居的,必须提供法院决定由父亲抚养的证明。
收养的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一)收养人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夫妻共同收养的提交双方的结婚证,单身收养的提交本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提交离婚或丧偶证明);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子女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