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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2.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
债务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因债务人请求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为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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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那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的形式有哪些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以上是为大家介绍的债权债务概括移转的形式的相关信息。
依据民法关于债权人的请求因其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债权转让通知应当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以上两种见解均有道理,但关键在于对债权转让通知内容的具体分析,如果债权转让通知纯粹是债权转让事实的通知,比如债权出让人或者债权受让人在通知中明确告知债务人当时并不请求履行,债务履行时间日后另定,那么该通知自然不能认为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如果债权转让通知同时含有请求履行的意思,那应当认为该通知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功能。
债权转让通知一般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原因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不在上述原因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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