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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退还...
受害人在合同欺诈案件中遭受的物质损失通常是金钱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只能通过刑事赃物追回程序追回,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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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诈骗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缴被骗取的财产,要求对方返还,对方不返还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犯诈骗罪的,即使被判刑了,钱也是需要赔偿给被害人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赃款无法追缴的,公检法会责令犯罪嫌疑人退赔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退赔的,被害人需要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不会。罚金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对诈骗犯做出的财产刑罚。这部分罚金应当会上交国库的。不会退还给被害人的。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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