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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会在量刑幅度内减轻或从轻处罚,具体量刑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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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判决了,那么就算有多次减刑,由于法律有一个刑期的最少限定,所以仍然要服刑原来的二分之一,即最少坐6年半释放。希望能多多立功减刑,早日释放。相关法条: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判刑三年正常坐三年牢。如果减刑一年,就坐两年牢。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半,坐一年半牢之后释放。三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的,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实际不用坐满三年。另外,在判决之前如果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要从执行刑期中扣除,这的实际坐牢的时间就更短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在执行期间;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意外中,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坐牢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意外中,有突出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够减刑、拘役、有期徒刑;(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一)判处管制,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奉献的。减刑以后事实上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时限:(一)判处管制、拘役。减刑以后事实上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时限;(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有期徒刑的《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要求与限度】被判处管制,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不能少于原坐牢期的二分之一;(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奉献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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