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财政、建设、规划、广播电视、...
鼓励通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等方式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专门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对非物质文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任何团体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参观、考察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活动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51人已浏览
1,199人已浏览
700人已浏览
6,5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