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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及当前审判实践,如您所讲,诉讼需要技巧和专业的策略,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建议委托一名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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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看来对医院来说,应该是没什么责任的1、自愿堕胎,目前还没有什么法律去规范。2、被逼堕胎,也没什么好追究的吧有责任的应该是堕胎者、其父母等人!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关心不够,监管不到位!最终酿成这样惨重的后果。医院也是有责任的,卫生部要求的实名制身份证就诊,真的按要求实施了吗!毕竟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谁在她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了呢!医院更该是救死扶伤机构,而不是现在的只为了盈利,其失去了原有的本质!有什么责任谁的责任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吧。
女方当然可以生下小孩,不论她知不知道对方是否已婚,我国法律无规定要求女方在特定情况下必须做流产。何况这里的未婚妈妈无过错。 男方触犯了我国刑法,但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特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依据上述规定过地方政府又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广东省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流产者,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如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医务部门要根据怀孕周期及病情,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怀孕满七个月以上者,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者,给予七十五天的产假。其他各省也都有规定,休假时间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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