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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包括: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包括: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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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后果包括: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2、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3、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中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需要谨慎选择。
加工承揽合同中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因自己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引发承揽方行使留置权带来的连锁风险。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需要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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