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重大事故时,有关部门为抢险救灾和处理事故需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处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绿地建设的责任分工:(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主次干道绿地,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建设;(二)新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监理,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绿化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绿化工程,不得无资质或者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承担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监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应当根据本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迹等自然、人文条件,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方便群众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城市绿化以种植树木为主,适度建设草坪,做到乔、灌、花、草有机结合。鼓励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发展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积极发展节水型绿化,鼓励采用滴灌技术,推行中水利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3人已浏览
656人已浏览
2,520人已浏览
1,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