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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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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 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社会抚养费可由征收机关或委托征收机关征收,也可由当事人直接缴纳或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代缴。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征收机关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县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机关直接收缴和当事人所在单位代缴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当日解缴县级财政专户;由当事人直接缴纳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缴县级财政专户。县级财政部门每月末将收缴的社会抚养费由财政专户解缴同级国库。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后,各级政府不得抵减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正常投入。征收机关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取社会抚养费时,应向当事人出具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社会抚养费收款收据》。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季度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一直以来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备受争议。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修订采取修正案的形势,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而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也认为,调整生育政策不仅需要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要重视解决具体问题,如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服务改善等,设计一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修订。根据上文对新人口法中社会抚养费内容的相关介绍,想必大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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