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承包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停止6个月至12个月的...
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企业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筑安全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筑安全管理由项目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应向建筑业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业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承包方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并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不得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不得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0人已浏览
718人已浏览
2,760人已浏览
6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