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故是在浙江-宁波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需要进行鉴定,鉴定之后才谈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等,具体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评定,以便制定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十个等级,专业的鉴定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作出鉴定,其中第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而第十级伤残程度则是相对最轻的。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13、《职业卫生与职业病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根据2019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获得以下数据。浙江省所有居民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浙江省所有居民2019年人均消费支出:29471元。浙江省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74元。浙江省城镇居民2019年人均消费支出:34598元。浙江省农村居民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浙江省农村居民2019年人均消费支出:19707元。二、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法:(1)60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2)60岁至75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75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3、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1)60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60-75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75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四、精神损害抚慰金:《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我省的审判实践,一般限于5万元。如侵权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增加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