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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罪标准为: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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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有: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客观上实施了拐卖、绑架、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将儿童拐走。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他人的行为。所谓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应、运送行为。所谓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藏匿、转移、换乘车船、看管等中途转运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儿童是指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2、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劫持妇女、儿3、童的行为。所谓劫持,是指违背被害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的方法,将被害人掳离原住所,并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为控制被害人而实施的捆绑、拉拽、殴打等人身强制行为。所谓胁迫,是指为控制被还人,行为人以语言或行动向被害人告知,如违背其意志,便予以加害的精神强制行为。所谓麻醉,是指为控制被害妇女、儿童,利用麻醉物品,或者其他物理方法,致使被害人暂时失去知觉和意识而丧失反抗能力的行为。4、主观上是故意,而且必须以出卖为目的。至于是否获利、获利多少,均不影响本足以的成立。5、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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