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体责任是企业,也就是法人。连带的是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作为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没有责任。前提是你们做好了本职工作。...
贪污罪仅限于公职人员,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公物公共财产的人员。个人合伙组织的会计人员属于私营经济聘用的人员,不属于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向其一次性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死亡者家属获得的工伤保险补偿和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二十万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下列责任:(一)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三)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六)组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七)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规划,并保证资金的投入,在建设新城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新区时,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公共安全设施。
安全生产双主体是指:一、政府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二、企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是相互统一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离不开政府监管;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离不开企业的配合。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当事主体,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要求企业对安全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规律要求企业对安全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44人已浏览
8,576人已浏览
1,227人已浏览
1,7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