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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说明已经引起公安单位的注意,且一般有证据可循,不能再走破产程序。 对破产无效行为与破产可撤销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行为...
1、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说明已经引起公安单位的注意,且一般有证据可循,不能再走破产程序。 2、对破产无效行为与破产可撤销行为,人民法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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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安机关已介入,说明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且一般有证据可循,不能再办破产手续。人民法院可以对破产无效行为和破产可撤销行为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债务人已知或者应当知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然不合理支出或者挥霍财产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说明已经引起公安单位的注意,且一般有证据可循,不能再走破产程序。 2、对破产无效行为与破产可撤销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行为人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此外,债务人已知或者应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然不合理地开支费用,或者挥霍财产的,人民法院也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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