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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当事人在(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
一、在国外留学的夫妻,回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处理。 二、在这种离婚诉讼中,一方对国外的财产主张权利的,应负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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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二、受理申请。男女双方都需要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三、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四、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过去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起诉离婚手续: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离婚案件时,起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复印件。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做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调解应重新进行,调解不成后,即可宣判。人民法院宣判将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发出判决书。
1、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以诉讼离婚为例,要诉讼离婚的人首先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二是原告向法院提交证据清单。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原告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三是等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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