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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传销区域经理涉嫌组织嫌组织和领导金字塔销售活动。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名义,要求参与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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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是传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组织宣传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金。流通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组织、领导参加流通活动的人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接受参加流通活动的人支付的流通资金累计达到250万元以上的;(3)组织、领导流通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组织、领导流通活动受过行政处罚,直接或间接发展参加流通活动的人累计达到60人以上的;(4)参加流通活动的人精神异常、自杀等严重影响后的5名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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