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解释对贪污受贿犯罪罚金适用规定 第19条规定,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刑法规定并处罚金的其他贪污贿赂犯罪,应当在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有十三个具体罪名。这十三种犯罪可分为两类:贪污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产罪。贿赂犯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贪污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在我国刑法诞生以前,法制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就有《关于惩治贪污条例》。后来到了1979年颁布了《刑法》,正式规定了贪污罪的犯罪构成。但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贪污罪除了罪名以外,内容发生了许多的变化,这当然有其中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体制、经济关系的变化,使法律也在不断变化,贪污罪变化最大的是犯罪的主体部分,范围从小到大,又从大到小。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4,049人已浏览
3,076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