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河北唐山,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河北唐山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这个户口问题确实不好办。你可以到河北老家所在村开一个证明,说明情况,然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或者由河北的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到黑龙江所在地申请入户。这个户口要经过县市公安机关审批的,很麻烦,一般公安机关不会给办理,需要懂公安机关的户口政策的人才行。多跑多说好话求人家帮忙吧。目前就是这样的。祝你早日办成。
不是,当地属于“居民户口”:黑龙江省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4〕25号):二、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同时,对教育、卫生计生、养老、住房等领域现有各种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标准外,取消按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标准,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新标准,使现有政策逐步与户口性质脱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6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