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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材料:户口簿;办理条件: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无法辨认的,应当...
符合条件(如:当事人的信用度良好、容貌无较大差异、户籍地是居住地的异地身份证受理城市、省份之一等)的前提下,可以的: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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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广州更换身份证流程如下:1、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者其他需要补办的情况,应该尽快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2、申请后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表;3、缴纳相关费用;4、领取领证回执;5、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人受理信息,并审核签发;6、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7、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8、领回新的身份证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公安部2015年11月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也顺利进行。按照公安部明确的时间表,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试点城市可以异地办理,否则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在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注明。具体的申请步骤如下: 一、申请人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并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同时支付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在核准公民个人信息后,将信息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申领人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后,需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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