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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借款人买担保,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样做对借款人、贷款和担保人三方都有好处,能促成借款的达成。 法律并未禁止借款人向担...
借款时借款人买担保,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样做对借款人、贷款和担保人三方都有好处,能促成借款的达成。 法律并未禁止借款人向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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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不会延长的,担保期限是和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一致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债权到期延后6个月。但是债务人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就算第三人也是可以代偿的。
这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您可以看一下当初的保证合同),因此估计连带责任是跑不了的了。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所以,还是提供一些证据,说明你朋友的妻子有能力偿还吧,同时也劝说她去偿还贷款
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一样,首先对债务人享有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期清偿债务。普通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安全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财产的抵押等形式的担保,这时该债权人就是有担保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有担保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或者拍卖抵押、质押财产、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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