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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诈骗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金额会被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按照吸d进行处罚,拘留罚款,严重会直接被强戒2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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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行为,严重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持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 (2)冒用他人出境证件出境的; (3)逃避出境边防检查; (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的。 二、情节严重的犯罪成立。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恐怖活动。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家(边境)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3、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1)、(2)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4、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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