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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为雇员负担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先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1.雇主全额为...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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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享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所谓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了进一步细化,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的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个税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拿到手中的工资都是税后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金额,由工资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也就是说你的工资达到了要交税的标准,就要按以上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税率一般是有一个阶位的,就算说达到什么程度,就按什么税率进行缴纳税款。
雇主为雇员负担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先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1、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公式①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②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2、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公式①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②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3、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①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①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②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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