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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系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至子女名下,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房屋只归自己子女的,应属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以买卖的形式转到你和你女儿名下,则你们所用于买房的钱属于你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你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买”回来的房产,也必然是你的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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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他主张我带走了所有的家电及日用品,虽然,我没有带,且当时有他家亲戚的人在,但我是否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我想他的亲戚是不会为我作证的他家亲戚的证人证言的采信度差,你也可以让了解情况的人为你作证。动摇法官对他的证人证言的认可度。2/如果他有权主张我的产权房,那么我是否也有权主张他的承租房?他的母亲在去年去世了。现在户口本上只有他的名字。那么我的子女是否也有权分割他的承租权?你的子女与他属于血亲,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如没有地方住,可以到他那里住。3/是否他的主张已经过了2年的时效?如果是2003年6月以后分的手,还没有过。4/我的子女对他是否有赡养义务?有。
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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