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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事人是佛山市内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必须要有稳定住所(含租赁),才可以迁移; 2、如果是户口迁回原籍的,必须要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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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入籍:1、无犯罪记录2、学历统一招聘大学以上3、男性50岁和女性45岁以下4、缴纳社会保险。积分入籍:1、无犯罪记录2、居住证有效期内3、高中学历以上4、法定工作年龄内5、社会保障1年。高技能人才入户:1、无犯罪记录;2、居住证有效期内;3、45周岁以下;4、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社保半年以上。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等市(区)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由上述部门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属录用、招聘、调动的需提供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国(省)属单位调动或录用公务员派驻本市工作的,提供国(省)属单位调动或录用证明及我市接收单位证明。
昆山(花桥)积分入户(社保方式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条件、资料等,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苏州市(昆山)已经实行了积分入户政策,只要当事人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9-12条的规定,达到当地的积分准入条件的,户口可以迁入当地挂靠; 2、当事人获得户籍准入资格后,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1日):第十八条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申请人,户口需迁入本市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一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第二十二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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