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了更准确的分析并能够帮您解决您的问题,也避免A律师团队的法律咨询成果的精髓被他人窃取。请您与专业处理此类案件的A律师团队进行本网站中的“一...
法律没有只有一套已经抵押的房产不能执行的规定,所以只有一套已经抵押的房产是可以执行的,但是会有些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就是说,房地产抵押生效并不是指贷款的一切手续已办完,而是要在抵押登记手续完成以后,这也就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因。开发商在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后,根据开发商和贷款银行的《合作协议》,开发商将房产证交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和业主去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这一法律规定说明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房产证还是给业主自己保管,贷款银行拥有他项权证,在此期间,业主想转让房产,必须经过银行同意才可转让。只有在业主还清全部贷款,终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撤消抵押登记,收回《房屋他项权证》,重新颁发《房屋权证》,该房产的权利才算是完全归业主自己了。
按照现在公证处的规定,有抵押登记的房子是办不了买卖委托公证了第二节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第四十四条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房产抵押合同并不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