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很正常的事情!刑事案件审理都是很长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而我们说的多久开庭,通常指的是一审开庭时间的问题。刑事案件多久可以开庭,取决于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滞留”的时间,以及到法院后,法院多久会通知开庭。首先,了解一下侦查羁押期限(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可以“滞留”多久) 1.不论是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还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如贪污贿赂犯罪),一般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于《刑事诉讼法》156条规定的“四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不能办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如果还有特殊情况,经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所以,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最长可以到:2+1+2+2=7个月(报请人大常委会的案件极少)。其次,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可以“滞留”多久)对法条进行通俗表述,案件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即一个半月)。但是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机会(插一句话: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一次退回补侦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次退回补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是“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再次退回。)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现在可以计算一下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间:1个半月+1个月+1个半月+1个月+1个半月=6个半月。最后,案件到了一审阶段,一审多长时间会开庭?一审多长时间开庭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审审限进行窥视: 1.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可以理解为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会在2个月或是3个月之内开庭)。 2.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刑诉法规定的“四类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3个月。 4.期满仍不能办结的,可以再次向最高院提出申请。 5.另外: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所以,即使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我们一般会跟家属说案件会在3-6个月之内下判决,但这也只是通常情况。很多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尤其是可能涉及最高院的案件(如最高院指定管辖),一审审限是可以很长的。刑事案件裁判结果常常涉及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权的处置,所以,一定要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要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就必须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进行庭审。要注意的是,做好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获得刑事诉讼庭审成功的前提和基础。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