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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一般是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双方是同意离婚的,原告所在地也可以。目前呢,离婚有两种途径。建议您先委托律师,起草和修改好离婚协...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针对您的问题外地的结婚证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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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需要看情况。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管辖。
民政局不给办离婚手续的四种情况: 1、未达成离婚协议。 不管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任何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民政局都不会给予办理离婚登记。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相对来讲无/限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弱势群体,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完全表达自己的思想,国家对他们作出特别保护。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不能协议离婚,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 3、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 如果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的,这类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 4、其他情况。 非法同居的或是事实婚姻的、没有结婚证书或证明夫妻头系文件而不能确认夫妻身份的,民政部门都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须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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